“一塊錢”能買多少東西呢?
我們應該查照歷史上日常生活用品的物價等各種復雜因素來綜合計算。
20世紀前半期,我國一塊銀圓(或國幣)的實際購買力如何,我們可以參考歷史上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物價來計算。
但一方面,物價隨年月的變遷而變遷,另一方面,物價又隨地點的不同而不同。
我們只能做一個大概的描述。
以大米、豬肉、白糖、植物油和棉布等衣食用品在上海市場的價格為例:
1872年上白米為每舊石(音擔)2.7銀圓,計算大米的容量單位1舊石=10斗=160舊斤=177.7市斤(許多人通常誤認為1石=100市斤是搞錯了),就是說當時每斤上白米價格為1.5分銀圓。
這時期1塊銀圓大約折合今人民幣1百多元。
1901年米價為每舊石4銀圓,也就是每斤2.2分錢。這時期的1塊銀圓大約折合今人民幣70元左右。
1911-1919年米價恒定為每舊石(178斤)6銀圓,也就是每斤米3.4分錢;
1銀圓可以買30斤上等大米;
棉布每市尺1角錢,1銀圓可以買10尺棉布;
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今人民幣40-50元。
1920-1925年上海大米平均為每市石9.5銀圓,1市石=160市斤,也就是每斤大米5分多錢,1銀圓可以買18斤大米;
……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今人民幣35—40元左右。
1926-1936年上海大米平均為每市石10.2銀圓,也就是每市斤大米6分多錢;
或者說,1銀圓可以買16斤大米;
……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今人民幣30—35元左右。
由此,我們對于清末民初一塊銀圓(或國幣)的價值可以得到一個具體的概念。
當時上海的物價比北京(1928年以后稱為北平)高出大約10-20%,一般說來,南方的物價比北方高些,城市的物價更比鄉鎮要高得多。
30年代在北平,一塊銀圓(大洋)可以請一頓“涮羊肉”;
在上海,一塊銀圓(洋鈿)可以請兩客西菜套餐。
要逛公園,一塊銀圓可以買20張門票;要看演出(戲劇或電影)一塊銀圓可以買10張入場券。
至于精神食糧,一份報紙零售3分,一塊銀圓可以訂閱整月的報紙;
一部《吶喊》售價7角,一塊銀圓可以買一本比較厚的書,或者兩本比較薄的書。
據資料介紹,清末與民國初期,五個銀圓(亦作銀元,也就是現大洋)可以買一頭大水牛,一個銀圓可以買一擔米;
民國后期一個銀圓是一擔谷。
一個銀圓等于0.80到0.90兩銀子,如果用這個價格等效現在的實物價格的話,一兩銀子的價值應該在100元以上;
以民國初期算,大約值250元左右。
一個銀圓因為有“火耗”可以看做是一兩銀子——當時制銀局就是那么規定的。
當然,還可以用當時的薪水水平作為部分佐證:
例如民國初期魯迅先生在北京師范大學做教授時月薪是300大洋,相當于現在至少3萬元;
一般的工人工資當時是5~10個大洋;
蔡鍔將軍(云南總督月薪65個大洋);
毛主席做北大圖書管理員月薪5個大洋(可能還有其它生活待遇)。
而在宋朝,小牢子(牢房小吏)的月俸是2倆銀子(工資是很低,但有“吃送”,所以愿意做這等小吏的人大有人在);
其它一些有品級的官員是以谷米計算薪水的;
可見,一兩銀子的當時購買力大約相當于現在的100元以上,一般難以超過200元。